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暨上云上平台供应商(2019年第一批)评审结果的公示

2019-07-23 08:36:04 0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精神,贯彻国务院《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构建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为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我厅组织开展“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暨上云上平台供应商”申报和遴选工作。经专家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现将2019年第一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并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公示的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企业为新增企业,已纳入第一、二、三批的企业将继续享有相关资质(不含主体免除企业),不再重复公示。

  二、本次公示的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上云上平台供应商其应用服务产品仅为自主研发产品,平台类合作开发、授权代理等应用服务产品不在本次公示范围内。待“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平台”新版正式上线后(预计20198月份),平台类合作开发、授权代理等应用服务产品其自主研发主体通过审核后,可与本次公示的应用服务产品一并上架。

  三、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上云上平台供应商其应用服务产品A类和B类的主要依据应用场景、产品定价、服务模式等的不同来区分,并不代表供应商本身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高低。

  四、鉴于“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产品目录(2019年版)”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迭代更新,分阶段、分步骤予以组织实施,本次公示涉及工业互联网网络类、安全类、工业电子商务类,以及仅实现在线监测、在线抄表的能源管理系统等领域应用服务产品暂未纳入本次上云上平台奖补范畴,后续将视工业互联网发展实际需求予以适当增补。

  五、对于未纳入2019年第一批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上云上平台供应商或需调整产品分类的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产品供应商,可参考“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产品目录(2019年版)”后续予以修改完善并在下一批重新申报。

  公示期为722日至729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工业互联网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722